出租车行业改革难以实施的背后,你知道吗?

人气:832时间:2021-02来源:【广州的士票】

  在这场席卷全国的改革风暴中,出租车公司、驾驶员、管理部门都无法独善其身。

  

  的哥要求实现两权合一,不仅仅是他一个的诉求,而是成县乃至全国出租车实际出资人翘首以盼的。

  

  两权合一为何难以实施?

  

  一,管辖权混乱。起初出租车归属住建部管辖,但在地方却属于交通局管辖。

  

  因住建部与地方交通局不属于同一行政体系,住建部众多出租车经营法规无法实施。

  

  故而2000年左右,全国各地提出了出租车挂靠经营的管理理念,并开始实施,个体户几乎被消灭。

  

  二,垄断性质。出租车经营的数量、运价受到政府部门的严格监管,也就是经营权指标。

  

  在那个出门基本靠走的年代,出租车并不是一般人能够坐得起的,商界名流,政界大咖,海外游人是主要的客源,垄断带来的红利相当可观。

  

  天下熙攘,皆为利往。于是出租车公司诞生了,也就有了所谓的挂靠经营。

  

  三,企业性质。一直以来,出租车究竟国企,还是私企,都没有一个定论。

  

  许多城市出租车公司法人是交通局干部,政协委员等等,错综复杂的政企关系,让改革难以大刀阔斧。

  

  四,利益勾结。出租车经营一般分为挂靠、承包两种方式,挂靠方式需要自己买车,承包要缴纳承包金,无需买车。

  

  在这两种经营方式下的出租车驾驶员,深受公司化经营的毒害,其中最典型的就是乱收费。

  

  文件中明确规定的禁止以挂靠、一次性买断、高额承包、收取风险抵押金、财产保证金等方式向驾驶员转嫁风险,谋取暴利。

  

  以上收费项目,几乎全国每一家公司都存在,文件下发至今15年,他们收了15年,无人监管。

  

  车主面临的是一旦出租车公司破产,他们的车辆会以公司财产名义被抵押。

  

  包车司机面临的则是各项高额的经营费用,俗称份子钱,南京等网约车泛滥的城市出现大批司机退租不干,便是最好的说明。

  

  既有的出租车经营权,在经营期限内需要变更经营主体的,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变更。

  

  该文件一经下发,激起了整个行业确权的浪潮,出租车公司不愿让利,矛盾终于爆发。

  

  经营权已经实行无偿有期限使用,出租车公司妄想利用经营指标的垄断特点继续谋取利益,无疑是痴人说梦。

  

  青岛、潍坊、株洲等全国二十多个城市已经陆续取得改革胜利,青岛模式与株洲模式被交通部公开刊登,供各地交通部门与驾驶员学习借鉴。

  

  事实依据摆在眼前,管理部门应当尊重历史,深入贯彻落实国精神,理清权属关系,解决行业矛盾,为出租车驾驶员减负。

  

  交通部虽然鼓励公司化、规模化经营,但并未命令禁止公民个人申请出租车经营资格,也从未印发过禁止出租车经营权转让给个人的文件,